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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自己对审计的理解(精选34条)

说说自己对审计的理解

1、审计的经济鉴证职能,包括鉴定和证明两个方面。例如,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委托,对其投入资本进行验资,对其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查,或对其合并、解散事项进行审核,然后出具验资报告、查账报告和清算报告等,均属于审计执行经济鉴证职能。再如,国家审计机关对厂长(经理)的离任审计,对承包、租赁经营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国际组织的援助项目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审计等,也都属于经济鉴证的范围。

2、政府审计通过揭露和制止、处罚等手段,来制约经济活动中各种消极因素,有助于各种经济责任的正确履行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揭露背离社会主义方向的经营行为,揭露经济资料中的错误和舞弊行为,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说说自己对审计的理解)。

3、(2)审计的客体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及所反映的经济活动。审计的客体是指审计的对象。审计的对象就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说说自己对审计的理解)。

4、  最初的小企业主、个体户不需要审计,因为他们对自己从事的经营活动差扰很了解。随着资本的独立,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开始分离,所有者如何监督管理者,怎么能保障管理者不欺骗所有者,又怎么保障管理者能独立于所有者来做决策,于是产生了胡庆磨审计。

5、审计学培养熟悉国际会计准则、掌握审计技术、具有扎实的审计理论与实务,具备注册会计师(CPA)、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的业务知识与专业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以及社会中介机构从事审计实务、会计鉴定、资产评估以及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而审计专业融合了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审计等方面的知识,它是管理学科的一个分支,主要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及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会计、审计实务工作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的高级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会计、审计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审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6、审计学专业划分为政府审计、民间审计、内部审计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四个专业方向,体现了审计学专业结构比较完整和全面的特点,突出了审计本质性的内涵,财会知识只能作为审计专业的基础之而不是全部内容,甚至不是其主要内容,现代审计理论要求我们审计专业的教学内容必须在文、史、哲和外语、计算机等基础课教学前提下,向经、管、法和工程技术方面延伸。为此,审计教学内容设计也体现了宽口径、厚基础、重实用”的原则,强调审计专业人才全面素质的培养,不断拓宽其知识面,增强其社会适应性,培育其猎取知识的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调适和创新能力。课程设置该专业的课程体系包括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统计学、管理学、会计学基础、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金融学、货币银行学、经济法、管理信息系统、审计学原理、审计方法与技术、企业财务审计、计算机审计、审计案例、政府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和社会审计等;还包括根据经济建设和审计事业发展需要新设置的财务造假对策、经济凭证鉴别学、审计法规、内部控制设计、国外审计等,也包括一些实践性教学环节,如暑期社会实践、会计模拟实习、审计模拟实习、毕业实习等。 

7、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审计机关负责人在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撤换。审计机关有要求报送资料权,检查权,调查取证权,采取临时强制措施权,建议主管部门纠正其有关规定权,通报、公布审计结果权,对被审计单位拒绝、阻碍审计工作的处理、处罚权,对被审计单位违反预算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的处理权,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理、处罚权,给予被审计单位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的建议权等。我国审计人员依法行使独立审计权时受法律保护,如被审计单位拒绝、阻碍审计时,或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时,审计机关有权做出处理、处罚的决定或建议,这更加体现了我国审计的权威性。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审计人员应当执行回避制度和负有保密的义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这样不仅有利于保证审计执业的独立性、准确性和科学性,而且有利于提高审计报告与结论的权威性。

8、审计的经济鉴证职能,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及其他经济资料进行检查和验证,确定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公允、合法、合规,并出具书面证明,以便为审计的授权人或委托人提供确切的信息,并取信于社会公众的一种职能。

9、其二是指审计具有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监督的最本质的特征,是区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关键所在。审计与经济管理活动、非经济监督活动以及其他专业性经济监督活动相比较,主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特征。

10、(1)审计的主体是专职机构和人员。审计的主体是指审计业务的执行者;专职机构是指国家审计机关或会计师事务所或内部审计部门;专职人员包括国家审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和内部审计人员。

11、值得提出的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审计评价,一定不能局限于微观经济的评价,必须正确处理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的关系,从宏观经济利益出发进行微观经济评价,以助于保证评价结论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12、监督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正确。

13、审计是由独立的专职机构和人员,根据委托或授权,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及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

14、我国审计界对审计职能的观点,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单一职能论",另一种是"多职能论"。持"单一职能论"者认为,无论是国家审计、社会审计,还是内部审计,它们只有一项职能,就是经济监督。持"多职能论"者,一般认为审计除审计监督这一基本职能外,还具有其他,如评价、鉴证等职能。我们认为审计具有多种职能。

15、其一是指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经济监督是审计的基本职能;

16、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也是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17、审计学学生毕业后可在大中型企业和跨国公司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可在政府审计机关和司法机关从事审计检查与鉴定工作,也可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从事审计服务与咨询工作,还可以在学校和科研部门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18、向依赖和利用审计意见的组织和人员传递结果是通过编制审计报告进行的。编制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后步骤。

19、(4)审计具有独立的特性。正是由于审计是由独立的专职机构和人员所实施的,所以审计具有独立的特性。特别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仅独立于被审计单位,而且独立于委托委托人。

20、审计的权威性,是保证有效行使审计权的必要条件。审计的权威性总是与独立性相关,它离不开审计组织的独立地位与审计人员的独立执业。各国国家法律对实行审计制度、建立审计机关以及审计机构的地位和权力都做了明确规定,这样使审计组织具有法律的权威性。我国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在宪法中做了明文规定,审计法中又进一步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21、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其实践活动历史悠久。

22、经济监督职能经济监督是审计的基本职能。无论是传统审计,还是现代审计,其基本职能都是经济监督。不仅国家审计具有监督职能,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都具有监督职能。但必须明确,监督不是惟一的职能。还应该明确的是,监督是审计的基本职能只是说明各项审计都有监督职能,而不意味着其他各项职能实质上都是监督职能。

23、监督被审计单位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

24、根据我国审计法规的要求,被审计单位应当坚决执行审计决定,如将非法所得及罚款按期缴入审计机关指定的专门账户。对被审计单位和协助执行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应当采取措施责令其执行;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可依法追究其责任。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强制执行,这也充分地显示了我国审计的权威性。

25、审计的职能是审计自身所具有的内在功能。审计职能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发展变化的。研究审计职能的目的,是为了更准确地把握审计这一客观事物,以便于确定审计任务,有效地发挥审计的作用和更好地指导审计实践。

26、我国社会审计组织,也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独立承办审计查账验证和咨询服务业务,其审计报告对外具有法律效力,这也充分体现它们同样具有法定地位和权威性。我国内部审计机构也是根据法律规定设置的,在单位内部具有较高的地位和相对的独立性,因此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各国为了保障审计的权威性,分别通过《公司法》、《证券交易法》、《商法》、《破产法》等,从法律上赋予审计超脱的地位及监督、评价、鉴证职能。一些国际性的组织为了提高审计的权威性,也通过协调各国的审计制度、准则以及制定统一的标准,使审计成为一项世界性的权威的专业服务。

27、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能,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资料及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并依据一定的标准对所查明的事实进行分析和判断,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总结经验,寻求改善管理、提高效率、效益的途径。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能,包括评定和建议两个方面。例如,审计人员通过审核检查,评定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决策、计划、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科学先进、是否贯彻执行,评定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评定被审计单位各项会计资料及其他经济资料是否真实、可靠,评定被审计单位各项资源的使用是否合理和有效,等等;并根据评定的结果,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评价的过程,也是肯定成绩、发现问题的过程,其建议往往是根据存在问题提出的,以利于被审计单位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改进工作。经济效益审计是最能体现审计评价职能的一种审计。

28、政府审计通过调查、评价、提出建议等手段,来服务宏观经济调控,促进微观经济管理,以助于国民经济管理水平和绩效的提高。促进经济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促进内控制度建设和完善,促进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正确处理。

29、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

30、国内外审计实践经验表明,审计在组织上、人员上、工作上、经费上均具有独立性。为确保审计机构独立地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机构必须是独立的专职机构,应单独设置,与被审计单位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为确保审计人员能够实事求是地检查、客观公正地评价与报告,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应当不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不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如果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职权应当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应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必须按照规定的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并严格地遵循审计准则、审计标准的要求,进行证明资料的收集,做出审计判断,表达审计意见,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应保持职业中精神上的独立性,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干涉。审计机构应有自己专门的经费来源或一定的经济收入,以保证有足够的经费独立自主地进行审计工作,不受被审计单位的牵制。审计对象或审计监督的内容,一般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资料。着眼点在于评价经济责任。因此,审计监督是一种经济监督,并不同于行政监督或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管理活动(包括经济活动);行政监督不是以第三者身份,通过授权或委托进行监督,其执行主体本身就具有管理权和处罚权。法律监督的客体是法律关系,其依据是法律。法律监督的最高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的贯彻实施。实行法律监督的主体是法院和检察院,其监督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计虽然也是依法监督,但除法律为其依据外,还有国家的方针、政策、计划、规章、标准、法规等,依法审计,并不等于就是法律监督。审计监督虽说也是经济监督,但又不同于其他专业经济监督。审计监督是专设的部门所实行的监督,审计部门无任何经济管理职能,不参与被审计人及审计委托人任何管理活动,具有超脱性;审计监督内容取决于授权人或委托人的需要,具有广泛性;审计监督代表国家实施监督,被审计单位不得阻挠;审计监督不仅可以对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而且还可以对其他经济监督部门以及它们监督过的内容进行再监督。如会计、财政、税务、银行等可以实行经济监督,但它们不是独立的经济监督部门,而主要是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是其经济管理的附带职能,监督是为其管理服务的,监督的内容总是与其管理的范围相一致。

31、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主要是指通过审计,监察和督促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在规定的范围内、在正常的轨道上进行;监察和督促有关经济责任者忠实地履行经济责任,同时借以揭露违法违纪、稽查损失浪费,查明错误弊端,判断管理缺陷和追究经济责任等。审计工作的核心是通过审核检查,查明被审计事项的真相,然后对照一定的标准,做出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有效的结论。从依法检查、到依法评价、直到依法做出处理决定以及督促决定的执行,无不体现了审计的监督职能。

32、(3)审计的目的是发表审计意见。审计人员通过适当的审计程序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形成结论,并将该结论明确地传达给委托人或授权人。

33、  审计就是受托于所有者对管理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当前我国审计包括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国家审计指国家审计机关对公共资金、国家资产资源等审计,这一类受托于人大,也就是广大人民,社会审计多指会计事务所,是受托于广大股东对裤斗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内部审计是受托于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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