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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嫖娼真实经历(精选23条)

说说嫖娼真实经历

1、吴先生心动了,等他转款完以后发现并没有什么网红美女来,他才意识到被骗,于是报警。警察经过侦查,发现这是个犯罪团伙,他们有键盘手,有人负责见面。他们在江浙等地作案300多起,冻结资金190多万。会所老板拿提成的60%,有800多万;其余由其他人按照分工给。目前,警察已经拘留这些人。

2、小张一听,转账记录都有了,而且自己也确实存在嫖娼行为,所以警察一问他,他就什么都说了,说自己当时确实是鬼迷心窍,做了不该做的事情,希望能够从轻处罚。最后派出所看小张的态度很好,积极承认,于是从轻处罚了,也就行政拘留了5天,罚了几千块钱,就算过去。不过小张的事情还是让我很惊讶的,以前一直以为嫖娼需要抓现行的,没想到事后抓嫖现在也是可以的,后来我就把这个话题和一个律师的朋友进行讨论,他告诉我嫖娼没有被抓到现行并不意味着一定安全,事后也存在可能被抓获,只不过可能性比较小罢了。

3、转账记录或者聊天记录不构成证据要知道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即便是当事人自己承认自己存在嫖娼行为,但是没有其他证据作为佐证的,依旧不能定性,因此在事后如果仅凭小姐的口供或者是单一的转账记录,也是无法定性存在嫖娼行为的。因为口供属于人证,转账记录属于旁证,都没有那么直接的效力,所以警察也是不会仅仅通过转账记录或者聊天记录来定性嫖娼行为的。一般出现这种情况,充其量作为一个线索,警方会让当事人到特定地点进行问询,一般来说,当事人很少见过这种情况而且由于本身确实存在相关行为,所以很容易就会交代自己确实存在嫖娼行为,这样一来,证据链就完整了,有人证旁证以及当事人自己的陈述,再在口供里完善细节,这样就可以定性了。

4、吴先生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个人,他说可以介绍美女上门来提供服务,但当吴先生听信他的话后,美女果然上门但只是收钱而没有给吴先生有什么额外交易,随后还拉黑了吴某。这些人涉嫌诈骗。因为他们不是个人作案,而是有组织、有分工,每个人充当不同的角色,先骗取了被害人信任继而再让他们转款。他们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诈骗行为。

5、嫖娼的处罚目前对于嫖娼的处罚还没有上升到刑事的高度,充其量就是行政处罚,一般是15日以下的拘留以及5000元以下的罚款,当然这个具体的额度要看情节的轻重以及交代情况的主动性来判断,就像小张这种情况,主动交代了所有的事实,因此也就从轻处罚了,如果拒不交代最后被定性了,那么就会按照最高限额进行处罚。

6、尽管他们这些人当初打着提供特殊服务的名义骗被害人,但他们不构成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规定,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可见组织卖淫罪是结果犯,必须有实际的非法交易,必须有组织者和从业者联合起来共同犯罪。尽管吴先生具有嫖娼的念头,对方也表示要带美女来但美女上门后并没有和他发生关系,仅仅是收钱又走了。他们之间没有实际发生违法行为。

7、大概是一年前,同事小张忽然一天就没有上班,作为他的好朋友,我给他发消息询问他发生了什么,也没有给我回复,当时我以为可能是他家里发生了什么急事,没有顾得上,也就没有在意。结果到了第2天,小张依然没有上班,然后我去问了他的主管领导,他的领导说也没有向他请假,这个时候我们纷纷觉得小张可能是出事了,都非常的紧张,于是我便给小张的老婆打电话,询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

8、68岁大爷嫖娼后爱上失足女,为劝从良向警方自首这是发生在一位68岁大爷与失足女之间可歌可泣的爱情(狗血)故事。大爷在花钱嫖娼之后,竟发现自己已不知不觉爱上了失足女(可能是技术优秀),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大爷希望用自己的言语来感化对方,他不止一次希望对方不要再继续接客了。可惜,本身也没什么经济实力的大爷并不有做出什么实质上的行动,以至于失足女并没有接受大爷的“从良请求”,因看到失足女还在接别的客,却拒绝为自己提供服务,大爷恼羞成怒之下竟然跑到警局去自首。

9、除了对这些敏感的事物比较好奇之外,一部分的嫖客去红灯区是为了追求刺激,因为这种事情毕竟是上不了台面的,如果被警方查到,除了罚款之外,还需要拘留。可是有些人总是觉得自己“艺高人胆大”,抱着追求刺激的心情,频繁地出入“红灯区”。(说说嫖娼真实经历)。

10、事后被抓的可能性对于嫖娼这种行为,是存在事后被抓到的可能性,一般来说嫖娼行为都是现场抓获,事后很少有进行追踪的,但是凡事都是有特殊情况的,当事后的证据链比较完整,一样是可以定性的。比如有了小姐的口供,小姐的手机上查到了转账记录,后来传唤当事人到场问询,然后当事人又承认了自己存在嫖娼行为,那么这样就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这个嫖娼行为就可以被定性了,然后就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就可以了。

11、关于这起看起来就莫名其妙的事件,网友们的评价众说纷纭。有人认为大爷就是想白嫖,然后还不想让姑娘跟别人有染。也有人说甭管大爷的初衷是什么,但他的本心是好的,能够拯救失足少女也称得上是功德一件。还有人说大爷要真有那个心,最起码拿出点钱来做点事,光动嘴谁不会,大爷的行为跟吃醋有什么区别,还是“自说自话”的那种吃醋。

12、嫖娼的定性对于嫖娼这种行为的定性虽然并不复杂,但是也一定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是一定要发生金钱上的往来,这里的金钱不一定是指现金,通过转账或者是其他的物品,依然可以满足金钱上存在往来的条件,如果没有金钱往来,那么充其量就是约,是一个道德问题。其次就是必须要发生相关行为,如果没有发生行为,那么嫖娼这个性质也就无从谈起了。最后是一定要有主观的故意性,也就是说男方是为了发生关系的目的而给出金钱,而女方是为了金钱而发生关系,是存在主观故意性的。比如如果女方是被胁迫的,事后男方又给了一些钱作为补偿,那么这就不可以被定性为嫖娼,就很有可能被定性为强奸。(说说嫖娼真实经历)。

13、到了晚上,我约小张出去,给他摆酒压惊,问他发生了什么,小张支支吾吾的说道:“唉,就是嫖娼被发现了,被行政拘留了,还罚了一些钱。”我听完之后哭笑不得,对他说这种事被抓现行也是算他倒霉,而且既然犯了错误,也就要接受相应的处罚。结果小张对我摆了摆手说,他并不是被抓现行的,而是因为三个月前的一次嫖娼经历,才导致了他被行政拘留。这倒是从未听说,于是我让小张细细的讲了讲他的过程。

14、原来周一上班的时候,小张接到了一个电话,自称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最开始小张以为是诈骗电话,就没有搭理,后来这个电话又打过来了,说有个案子需要小张配合调查一下,后来小张从网上一查,这个座机电话果然是附近一个派出所,于是小张有些紧张,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儿,于是便去那个派出所询问了,没想到刚一到派出所,就被带到了询问室里进行询问。原来是小张三个月前有一次嫖娼的行为,当时没有被抓到,但是通过转账给小姐付了款,然后最近这个小姐被抓获了,警方通过手机的转账记录,查到了小张,于是叫他过来了解情况。

15、不承认依然可以定性嫖娼很多人说,只要自己打死都不承认,那么就无法被定性为嫖娼,从这个角度来说,当证据不完善的时候,确实可以这样说,就像上文所提到的,仅仅有转账记录或者聊天记录,如果自己不承认,确实无法定性,但是当证据链非常完整的时候,即便当事人不承认,依然是可以定性为嫖娼的。比如有小姐的口供,然后聊天记录里体现出了当事人想要嫖娼的意愿,这样就证明了故意性,后来后来监控又拍摄到了当事人到达指定地点的图像,然后又有相应的转账记录,最后再有当事人对服务评价的聊天记录,这样的证据链就已经很完善了,即便当事人不承认,也是可以定性的。

16、很多人到外地出差就感觉空虚和无聊,他们想找个人陪陪自己。但网络上什么人都有,不是所有人都带着善意,不是所有美女都真的是美女的,说不定是壮汉。吴先生不慎就亲身经历了美女变大汉的事情。

17、为何事后抓嫖比较少就像上面所说的,事后抓嫖面临的很大问题就是证据链不足的问题,因为很多关键的证据已经消失了,比如现场的体液和图像,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据,而事后取证非常困难,单单通过转账记录这些证据,只要当事人不承认,是无法定性的,只能是白白的耗费精力和时间,所以事后抓嫖虽然存在理论上的可能,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并不容易。

18、谁知道小张的老婆根本也不接我的电话,好不容易多打了几次,终于接听了,却不愿意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但是理智告诉我,小张肯定是出了什么事,而且令人羞于启齿。就这样过了5天,到了下一个星期,小张忽然来上班了,只不过精神状态都不是很好,然后就去了领导那边解释,最后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反正旷工这几天,少不了是要背上处分和扣工资的。

19、如果你感到痛苦和不适,建议你寻求专业帮助,如心理医生或咨询师。他们可以为你提供支持和指导,帮助你处理情感和思维。此外,你可以考虑参加自我成长或戒除嫖娼的行为小组,与他人分享经历和经验,从而得到更多的支持和理解。

20、最重要的是,要记住,你和所有人一样都有价值和意义。不要让过去的错误掩盖你现在的美好。

21、这一出“我告我自己”真是震惊了当班的警察叔叔,但既然自首了也不能视而不见啊,于是警方找到了这名失足女孩,在经过劝导后,失足女承认了自己提供性服务的事实,大爷也因为嫖娼被依法惩处。

22、失足女从良不靠劝,大爷行为太过幼稚关于失足女的后半生这个命题,其实不管在百度还是知乎、豆瓣都有人开长贴去分析。在我看来,真正想要拯救失足女是要从物质和精神双重层面去劝导的,大爷的行为简直幼稚到了一定程度。对于失足女来说,她们踏足这个行业无非就两种可能,一种是为了钱,这个无可厚非,因对物质的追求而出卖自己的肉体,只能说我不支持这种选择,但我不对这种行为做出任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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